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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东省肥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膜消费提示

    2024-12-02 10:50:47 新闻中心

      农膜,包含地膜和棚膜,是重要的农业出产资料。在添加农作物产值、进步质量、丰厚农产品供应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。我国农膜产销量巨大,约占全世界总产值的70%。

      不契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残次农膜,在下降出产所带来的本钱的一起也下降了地膜的拉伸强度。这样的地膜运用一段时间后简单破碎,给后期的机械化收回带来难度,形成农田里的“白色污染”。

      出售契合国家规范的农用薄膜,才或许正真的确保农业出产者的合理运用与按要求收回,防止发生土壤污染。为此,山东省肥城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就农膜出售提示如下。

      《农业用乙烯-乙酸乙烯酯共聚物(EVA)吹塑棚膜》(GB/T 20202-2019)

      一切进入出售环节的农膜产品,均应在产品标签中标示履行以上规范。未标示的,或许标示履行其他被代替规范的,均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或国家明令筛选的产品。其间,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膜掩盖薄膜》是国家强制性规范,该规范规则农用地膜厚度不低于0.010mm、拉伸负荷(纵向、横向)不低于1.6N、开裂规范称应变(纵向、横向)不低于260%、直角撕裂契合(纵向、横向)不低于0.8N。

      《农用薄膜管理办法》已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,其间关于农膜的出售行为,有下列规则:

      第六条 制止出产、出售、运用国家明令制止或许不契合强制性国家规范的农用薄膜。鼓舞和支撑出产、运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。

      第十一条 农用薄膜出售者应当查验农用薄膜产品的包装、标签、质量检验合格证,不得收购和出售未到达强制性国家规范的农用薄膜,不得将非农用薄膜出售给农用薄膜运用者。

      第二十三条 出产、出售农用薄膜不契合强制性国家规范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》等法令、行政法规的规则查办,依法依规记入信誉记载并予以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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